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軍工保密資質申請書;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三)在登記機關備案的章程;
(四)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證明材料,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辦公場所產權證書或者自申請之日起履行期超過1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六)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四項規定的“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證明材料,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是指:
一、首次申請軍工保密資質和延續申請軍工一級保密資質的單位,可由軍隊向社會發布的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中國科學院、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總部保密工作機構、項目總承包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審核項目密級,出具軍工保密資質等級建議表。承擔項目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管理的,也可由該項目主管部門審核項目密級,出具軍工保密資質等級建議表或者立項批復等證明材料。
二、延續申請軍工二級保密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其在有效期內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或者以下可以證明其在軍工保密資質有效期內已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任意一類證明材料。
(一)承擔軍隊有關裝備部門或者軍隊有關裝備部門授權的軍隊單位直接下達的涉密武器裝備科研、裝備訂購項目(計劃),或者國家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下達的國防領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防科技工業專項任務(計劃)、軍工核心能力建設項目、軍品配套科研項目、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技術基礎科研項目的軍工保密資質單位,應當提交項目合同或者項目立項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公章,注明用途。
(二)承擔第(一)條所述項目涉密協作配套任務的軍工保密資質單位,應當提交可以證明協作配套關系的以下材料之一:
1.按照協作配套關系逐級追溯至第(一)條所述項目下達單位,提交相關聯的各級合同或者項目立項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分別加蓋相應合同乙方單位或者批復項目的承擔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公章,注明用途。
2.按照協作配套關系逐級追溯至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及下屬軍工保密資質單位,提交相關聯的各級合同復印件,并分別加蓋相應合同甲方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公章,注明用途。
三、軍工保密資質申請等級證明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相關信息應當采取適當方式脫密處理。